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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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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周四的夜晚。

周四的夜晚有一种专属于它、凌驾于时空之上的感觉。

那是我们家的例行公事,就我们三个人——是家庭之夜。

儿子査理坐在桌前,在一本素描本上画画。他快十五岁了。这个夏天孩子长高了五厘米,现在已经和我一样高。

正在切洋葱丝的我扭过头去,问:“可以看吗?”

他举起素描本,让我看他画的一座山脉,颇像另一个星球上的景物。

我说:“我喜欢。只是画着好玩?”

“作业。明天要交。”

“那就继续画吧,‘临时抱佛脚’先生。”

我站在厨房里,心情愉悦,有些微醉意,并不知道这一切将在今晚结束。我所熟悉、深爱的一切,都将结束。

没有人告诉你一切即将改变、即将被剥夺。没有危险迫近的警讯,没有征兆显示你站在悬崖边。或许这正是悲剧之所以悲惨的原因,不只因为发生了什么,还因为事情是怎么发生的:在最意想不到之际,猛然挨一记闷棍,根本来不及退缩或抵挡。

轨道灯投射在我的葡萄酒表面上,闪闪发光,洋葱开始刺痛我的眼睛。小书房里,爵士乐手塞隆尼斯·蒙克的专辑在旧唱片机上旋转,那种醇厚的韵味让我百听不厌,尤其是静电在音轨间发出的噼啪声。书房里的绝版黑胶唱片堆积如山,我一再提醒自己,这几天一定要找时间整理整理。

我的妻子丹妮拉坐在厨房中岛吧台旁,一只手拿着几乎已空的酒杯摇晃,另一只手握着手机。她感觉到我在看她,咧嘴笑了笑,眼睛却仍盯着屏幕。

“我知道。”她说,“我违反了家庭之夜的基本规则。”

“什么事这么重要?”我问道。

她抬起西班牙人特有的黝黑眼眸凝视我:“没什么。”

我朝她走去,温柔地取走她手中的手机,放到料理台上。

“你可以煮面了。”我说。

“我比较喜欢看你煮面。”

“是吗?”我更轻柔地说,“让你兴奋哦?”

“没有,只不过光喝酒,什么都不做比较好玩。”

她的气息夹带着酒香,还露出似笑非笑的笑容。那笑容至今依然令我神魂颠倒。

我一口喝干杯中的酒。“应该再开一瓶?”

“不开就太愚蠢了。”

我打开另一瓶酒的瓶塞时,她又拿起手机,将屏幕对着我。“我在看《芝加哥杂志》评论玛莎·奥尔特曼的节目。”

“评论得客气吗?”

“嗯,基本上像封情书。”

“算她幸运。”

“我一直在想……”她没把话说完,但我知道她想说什么。十五年前,我们相识之前,丹妮拉有很大机会在芝加哥艺术界出人头地。她在巴克镇有间工作室,作品在六七家画廊展出,而且刚刚才在纽约安排了第一场个展。接下来的人生发生逆转。我。査理。一场令她遭受重创的产后抑郁。从此脱离原来轨道。

现在她为中学生上一些美术家教课。

“我倒也不是不替她高兴。说实话,她很优秀,绝对实至名归。”

我说:“不知道你听了会不会好过一点?瑞安·霍尔德刚刚赢得帕维亚奖。”

“那是什么?”

“一个综合性奖项,奖励生命与科学方面的杰出人士。瑞安是因为神经科学方面的成就得奖。”

“很了不起吗?”

“百万奖金、无上荣誉、补助金将滚滚而来。”

“还有身材更火辣的助教?”

“这显然才是最大的奖品。他请我今晚去参加一个不算正式的小小庆功宴,但我婉拒了。”

“为什么?”

“因为今天是属于我们的夜晚。”

“你应该去的。”

“我宁可不去。”

丹妮拉举起空杯:“所以你的意思是说,我们俩今晚都有痛饮的好理由喽。”

我吻了她,然后将新开的酒倒满杯。

“你本来可以得那个奖的。”丹妮拉说。

“你本来可以傲视芝加哥艺术界的。”

“但我们有这个。”她比了一下我们这间高大、宽敞的褐石联排别墅。这是我认识她以前用继承的遗产买下的。“我们还有他。”她又指指查理,只见他正以一种美妙的专注神情画画,让我想起丹妮拉作画时心无旁骛的模样。

当少年的家长真是件不可思议的事。养育一个小男孩是一回事,但一个即将成年的人仰赖你提供引导,完全又是另一回事。我觉得自己几乎没什么能够给他。我知道有些父亲对世界有一定的看法,既明确又自信,很清楚该对儿女说些什么。但我不是,我只觉得自己年纪越大,懂得越少。我爱儿子,他是我的一切。然而我总觉得自己很失败,就这么把他赶向社会,除了一些天马行空的、不靠谱的想法之外,什么也给不了他。

我走到洗碗槽旁的橱柜前,打开柜门,找意大利宽面。

丹妮拉转头对査理说:“你爸爸本来可以得诺贝尔奖的。”

我笑了:“这么说应该是夸张了。”

“査理,别被他骗了。他是天才。”

“你太可爱了。”我说,“而且有点醉了。”

“本来就是,你自己知道。就因为你爱你的家人,科学成就才没能更上层楼。”

我只能面露微笑。每当丹妮拉喝醉,就会发生三件事:她的口音会跑出来,她会体贴到带有攻击性,她还会夸大其词。

“有一天晚上你爸爸对我说——这你千万不能忘记——纯研究工作会让人油尽灯枯。他说……”出乎我意料的,她一度激动到双眼微湿,摇了摇头——她快要哭出来的时候总会这样。就在最后一秒,她克制住了,尽力用平静的语调说,“他说,‘丹妮拉,我宁愿在临死前看到的是你,而不是一个冰冷、乏味的实验室’。”

我望向査理,正好瞧见他边画画边翻白眼。

八成是看到父母如此戏剧化的夸张演出,感到尴尬。

我盯着柜子里面看,等着哽在喉头的疼痛感消失。然后我抓起意大利面,关上柜子。

丹妮拉喝着她的酒。査理画着画。

那一刻过去了。

“瑞安的派对在哪儿办?”丹妮拉问道。

“小村啤酒馆。”

“那是你的酒吧啊,贾森。”

“所以呢?”

她走过来,从我手上拿走那盒意大利面。

“去跟你的大学老同学喝一杯吧。告诉瑞安你以他为荣。记得头要抬得高高的。告诉他我恭喜他。

“我不会告诉他你恭喜他。”

“为什么?”

“他对你有其他心思。”

“少胡说。”

“是真的。老早以前,从我们当室友的时候就有了。记得去年圣诞派对吗?他不断想骗你跟他一起站到槲寄生底下,趁机搞暧昧。”

她只是笑了笑,说道:“等你回家,桌上就会摆好晚餐了。”

“也就是说我可以过去……”

“四十五分钟。”

“要是没有你,我该怎么办?”

她吻了我。

“这个连想都别想。”

我从微波炉旁边的小瓷碟上抓起钥匙和皮夹,穿过饭厅,视线恰巧落在餐桌上方的四维超正方体吊灯上。那是丹妮拉在结婚四周年时送给我的。有史以来最棒的礼物。

我走到前门时,丹妮拉高喊:“回来顺便买冰激凌!”

“薄荷巧克力碎片口味!”査理说道。

我抬起手臂,竖起大拇指。

没有回头。

没有说再见。

这一刻就在不知不觉中溜走。

我熟悉、深爱的一切,到此结束。

我在洛根广场住了二十年,而最好的时节莫过于十月第一个星期。这总会让我想起菲茨杰拉德《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一句话:“秋天一到,天高气爽,生活就又重新开始了。”

夜晚凉爽,天空清澈到看得见大把星星。酒吧里挤满失望的小熊队球迷,喧闹更胜平日。

我在人行道上,一块闪着“小村啤酒馆”字样的俗艳招牌灯下停住脚步,从敞开的门口向内凝视。像这种街角酒吧,在芝加哥每个像样的街区都随处可见,而这一家碰巧是我经常光顾的酒馆,因为离家最近,和我的褐石屋只隔几条街。

我穿过霓虹招牌发出的蓝光,走进大门。

当我沿着吧台,穿梭过包围在瑞安·霍尔德身旁的人群时,酒保兼店主马特向我点了点头。

我对瑞安说:“我刚刚还在跟丹妮拉说你的事。”

他微微一笑,外表和打扮优雅得不像个讲座教师——身材保持得极好,皮肤晒得黝黑,穿了一件黑色套头毛衣,胡子修剪得精致有型。

“见到你真是太好了。你能来,我很感动。亲爱的?”他碰了碰坐在旁边那名年轻女子的裸肩,“你不介意让我的亲密老友借用一下你的椅子吧?”

女子顺从地让位,我便爬上瑞安旁边的高脚椅。

他越过人群对酒保高喊:“请替我们准备两杯你们店里最贵的酒。”

“瑞安,不需要。”

他抓住我的手臂:“今晚我们要喝最好的。”

马特说:“我有二十五年的麦卡伦威士忌。”

“来两杯双份。记我的账。”

酒保走开后,瑞安捶了我的手臂一下,很用力。乍看第一眼,你不会认为他是科学家。他大学时期打过长曲棍球,至今仍保持着运动员那种宽肩体态与灵活的行动力。

“査理和美丽的丹妮拉还好吗?”

“好得不得了。”

“你应该把丹妮拉带来,我从去年圣诞节以后就没见过她。”

“她要我跟你说恭喜。”

“你娶了个好老婆,不过这也不算新闻了。”

“你很快就安定下来的概率有多大?”

“微乎其微。单身生活,还有那许许多多附带的好处,好像还挺适合我的。你还在雷克蒙大学?”

“嗯。”

“好学校。大学部物理系,对吧?”

“没错。”

“那你教的是……”

“量子力学,主要是入门的知识,不具备挑战性。”

马特端着我们的酒回来,瑞安接过两只酒杯,将其中一只放到我面前。

“今天这个庆功宴是……”我说。

“只是我带的几个研究生临时起意办的。他们根本就是想把我灌醉,好让我给他们一些点拨。”

“这是你很重要的一年啊,瑞安。我还记得你的微分方程差点不及格。”

“多亏你救我一命。还不止一次。”

刹那间,在那股自信与优雅背后,我仿佛瞥见了当年与我在一间令人作呕的公寓同住了一年半的那个傻气贪玩的研究生。

我问道:“你得帕维亚奖的研究课题是……”

“证明前额叶皮质区是个意识产生器。”

“对,可不是嘛,我读过你写的相关论文。”

“你觉得如何?”

“目眩神迷。”

听了这句赞美,他似乎是真的开心。

“老实说,贾森,我绝不是假谦虚,我一直认为发表学术论文的人会是你。”

“真的?”

他透过黑色塑胶镜框上缘细细打量我。

“当然是真的。你比我聪明,这每个人都知道。”

我喝着威士忌,尽力掩饰内心的得意。

他说:“就问你一个问题,现在你认为自己比较像做研究的科学家还是老师?”

“我……”

“因为我认为自己首先是一个为基本问题寻找答案的人。如果我周遭的人,”他指着大批涌入的学生,“够敏锐,光是接近我就能吸收知识……那再好不过。可是我对传授知识这件事本身并不感兴趣。最重要的还是科学,是研究。”

我留意到他声音里有一丝气恼,抑或是愤怒,在慢慢累积,好像为了什么事情逐渐激动起来。

我试着一笑带过:“你在生我的气吗,瑞安?怎么听起来好像我让你很失望似的。”

“你看看,我在麻省理工、哈佛、约翰霍普金斯等世界名校教过课,遇见了那些聪明绝顶的小混蛋,而贾森你呢?你本来可以改变世界的,只要当初下定决心走这条路,只要你坚持下去。结果你却在大学里给未来的医生和专利律师上物理课。”

“不是每个人都能跟你一样变成超级巨星,瑞安。”

“放弃了当然不能。”

我将威士忌一饮而尽。

“好啦,真的很高兴能来这里坐坐。”我跨下高脚椅。

“别这样,贾森。我这么说是一种恭维。”

“我很以你为荣,兄弟,真心的。”

“贾森……”

“谢谢你的酒。”

走出酒吧,我昂首阔步走下人行道。与瑞安之间的距离越远,我的怒气越往上涌。却不知道究竟因何生气。

我的脸滚烫,汗水沿着脸颊流下。

我想都没想就闯红灯过街,脚才跨出去就听到马路那头传来轮胎锁死、橡胶吱吱嘎嘎作响的声音。

我转过头,只见一辆黄色出租车朝我冲来,一时不敢置信地瞠目凝视。透过快速接近的挡风玻璃,出租车司机的脸看得一清二楚——留着小胡子的男人,眼睛瞪得大大的,准备迎接撞击,惊恐之情一览无余。

紧接着我双手平贴在引擎盖那温热的黄色金属板上,司机将头探出窗外,对我大叫:“你这白痴,差点就没命了!你没长眼睛啊!”出租车后面也开始喇叭声大作。

我退回人行道上,看着车流重新动起来。

分别有三辆车的司机“贴心”地放慢速度,好让我看清他们竖起的中指。

全食超市的味道很像我在丹妮拉之前交往的那个嬉皮女孩——些许生鲜食品、研磨咖啡和精油的香气。被出租车那么一吓,我激愤的情绪顿时一落千丈,浏览冰柜找东西时,整个人仿佛处于一种迷蒙、迟钝、昏睡状态。

再次回到街上,感觉更冷了,一阵冷风从湖上吹来,预示严冬已近在眼前。

我提着装满冰激凌的帆布袋,走另一条路回家。得多走六条街,虽然损失了时间,却获得了独处机会。继瑞安之后又来那辆出租车,我需要多一点时间平复。

我经过一处工地,夜里十分荒凉。过了几条街,是儿子小学母校的操场,金属滑梯在街灯下闪着亮光,秋千在微风中轻轻摇晃。

这样的秋夜有股活力,碰触到我内心某个原始角落。那是很久很久以前,我在艾奥瓦西部的童年往事。我想到高中足球赛,想到球场的炽烈灯光照射在球员身上。我闻到熟透的苹果芳香,还有玉米田啤酒聚会上散发的啤酒酸臭味。我仿佛又坐在老旧敞篷小货车的车厢里,趁夜驶过乡村道路,感觉得到风吹在脸上,车尾灯光中红土飞扬,整个人生即将在眼前展开。

那正是青春的美好之处。一切都弥漫着一种失重感,还没有做出毁灭性的选择,还没有选定道路,前方岔路纯粹只代表了无限可能性。

我喜爱我的人生,但也许久未曾感受到那种轻松。而今晚这样的秋夜可说是最接近的了。

寒意让我的脑子逐渐清明。

回家会是好事。我想把煤气壁炉的火点燃。以前从未在万圣节之前升火,但今晚冷得不像秋天,在这风里走上一公里之后,我只想端着一杯酒,陪丹妮拉和査理坐在火边。

街道从高架电车轨道下方切过。我从生锈的铁道底下穿过。

对我来说,电车比建筑群的天际线更能代表芝加哥。

这是回家路程中,我最喜欢的一段,因为最暗也最静。

这一刻……

没有列车进站。

两个方向都看不见车头灯。

听不见酒吧的噪音。

只有远处天空一架喷气式飞机的隆隆声,已到达最后进场点,即将降落奥黑尔机场。

等等……还有一个声音传来……是人行道上的脚步声。

我回头一瞥。

一个黑影朝我冲过来,我们之间距离缩短的速度快到我来不及理解是怎么回事。

第一眼看到的是一张脸。

毫无血色的苍白,高高弓起的眉毛像是画的。

噘起的红唇——太薄、太完美。

骇人的眼珠——大而漆黑,没有瞳孔也没有虹膜。

第二眼看到的是一把枪,离我鼻尖约十厘米。

那张艺妓面具后传来低沉沙哑的声音:“转过去。”

我迟疑着,惊愕得动弹不得。

他用枪抵住我的脸。我于是转身。

我还没来得及讲皮夹在前面左边口袋,他便说:“我不是来抢钱的。往前走。”

我只好往前走。

“快一点。”

我只好走快一点。

“你想做什么?”我问道。

“闭上你的嘴。”

头上一辆电车轰然驶过,我们走出电车轨道底下的暗处,心脏在我胸口怦怦乱跳。我忽然被一股莫大的好奇心所驱使,密切留意起周遭环境。对街是一处设有大门的联排住宅社区,而这一侧的街区则有不少店家赶在五点前打烊了。

一家美甲沙龙。一家律师事务所。一家电器行。一家轮胎行。

这一带宛如鬼城,街上空无一人。

“看到那辆suv(运动型多功能车)了吗?”那人问道。正前方路边停了一辆黑色林肯领航员车,警示器发出啾啾两声。“上驾驶座。”

“不管你想干什么……”

“难道你想在人行道上流血流到死?”

我只得打开驾驶座侧的门,滑坐进去。

“我的购物袋。”我说。

“带着。”他爬上我后面的座位。“发动引擎。”

我手一拉关上车门,将超市的帆布袋放在副驾驶座底下。车内静悄悄的,我甚至可以听见自己的脉搏,咚咚咚的声音快速地敲打着耳膜。

“你还在等什么?”他问道。

我发动引擎。

“打开导航。”

我打开了。

“按下‘搜寻记录’。”

我从来没买过内设gps系统的车,所以花了好一会儿工夫才在触控屏幕上找到正确按键。

上面出现三个地点。

一个是我家的地址。一个是我教书的大学。

“你一直在跟踪我?”我问道。

“按普拉斯基道。”

我选了“六零六一六——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市普拉斯基道一四零零号”,却对这一地点毫无概念。gps的女声指引说:“前方调头,直行一点三公里。”

我挂挡、转动方向盘,正要驶入黑暗的街道。

身后那人说:“系上安全带。”

我拉下安全带扣好,他也一样。

“贾森,路线听明白了吗?”

“明白。”

开车经过我住的那一区时,我不禁想到这会不会是最后一眼。

红灯亮了,我在住处附近的酒吧前停下,透过副驾驶座的深色车窗,看见店门依旧敞开。我瞥见酒保马特,还有夹在人群中的老同学瑞安,此时的他仍坐在高脚椅上,但已转身背对吧台,手肘凭靠在磨损的木板上,对那群研究生说着什么。说不定他正讲起大学老室友令人惊骇的失败经验,并以此告诫学生,而他们也听得入迷。

我很想大声喊他,让他知道我遇上麻烦了,我需要……

“绿灯了,贾森。”

我加速驶过十字路口。

gps导航系统指引我们往东穿过洛根广场上的肯尼迪快速路,那平板的女声指示我:“三十米后右转,然后继续直行十五点七公里。”

往南的车辆不多,让我得以将时速固定在一百一十公里。我握着方向盘的双手不停冒汗,心里一再嘀咕:我今晚要死了吗?

我蓦然想到,倘若真能活下来,也将以一种新的体悟过完下半辈子:我们离开这个人世和来到人世是一样的,孤孤单单、一无所有。我很害怕,我从未像此时此刻这样需要丹妮拉或査理或是任何人,但是谁也帮不上忙。他们甚至不知道我正在经历些什么。

州际公路绕过市区西侧边缘,威利斯大楼和它周边那群较低矮的摩天大楼,在夜色中发出祥和温暖的光芒。

在惊恐难当之际,我的心思飞速运转着,拼命想理出一点头绪。

gps里有我的住址,因此这不是偶然的遭遇。这人一直在跟踪我,他认识我。由此可知,是我的某个举动导致这项结果。

是什么举动呢?

我并不富有。除了对我和我心爱的人之外,我这个人一文不值。

我从未遭拘捕,从未犯过罪。从未和另一个男人的老婆上过床。

当然了,我偶尔会在开车时向人比中指,但在芝加哥难免嘛。

我最后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与人发生肢体冲突是在六年级,有个同学用牛奶从背后泼湿我的衬衫,我就朝他鼻子揍了一拳。

我从未有意地误解、伤害过任何人,至少不会造成现在被迫开着一辆林肯领航员还被枪抵在脑后的结果。

我只是一个在学校教书的原子物理学者。

我对待学生,哪怕是成绩最差的,向来除了尊重还是尊重。被我打不及格分数的那些人都是因为他们自己不在乎,绝对没有人能指责我毁了他们的人生。我甚至会故意放宽标准,让学生及格。

天际线在侧面后视镜中逐渐缩小,越来越远,就像一道熟悉又令人安心的海岸线。

我壮起胆子问:“我以前得罪过你吗?还是得罪过你的老板?我实在不明白你到底想从……”

“你说得越多,对你越不利。”

我头一次察觉他的声音有点耳熟。我怎么也想不起在何时何地听过,但我们确实见过。我敢肯定。

我感觉到手机震动,收到一条短信。

接着又一条。

然后又一条。

他忘了拿走我的手机。

我看到时间是晚上九点五分。

我已离开家一小时多一点,无疑是丹妮拉想问我人在哪。迟回家十五分钟,而我一向准时。

我往后视镜瞄一眼,可惜太暗了,只能看见一点点苍白无血色的面具。我冒险做了个试验,将左手从方向盘放下来搁在腿上,数到十。

他未置一词。

我将手放回方向盘。

那个电脑语音打破静默:“前方六点九公里,八十七街出口下辅路。”

我再次慢慢让左手离开方向盘,偷偷将手伸进卡其裤口袋。手机放得很深,只能勉强用食指和中指碰到,费了好大力气才用两指夹住。

我一点一点慢慢把它挖出来,每碰到布料褶皱处,橡胶套子就会被卡住。这时候,我两指指尖感觉到震动——有电话进来。

好不容易掏出手机后,我将它正面朝上放在腿上,手重新握住方向盘。

趁着导航语音更新下一个转弯的距离,我往下偷瞄一眼手机。

有一通来自“丹妮”的未接电话和三条短信:

丹妮:晚餐上桌了。2分钟前

丹妮:快回家我们饿死了!2分钟前

丹妮:你迷路了吗?:)1分钟前

我重新集中注意力开车,心里一面在想不知道后座看不看得到手机屏幕的光。

触屏变暗了。我往下伸手按了开关键,滑一下屏幕,输入四位密码,再点一下绿色“短信”图标。最上面便是丹妮拉发的短信,我打开对话记录时,后座的绑架者动了动身子。

我又重新用两手握住方向盘。

“前方三公里,八十七街出口下辅路。”

待机时限到了,屏幕自动锁定,瞬间变黑。

该死。

我又偷偷放下手,重新键入密码,开始写下我这辈子最重要的一条短信。我的食指笨拙地点击键盘,由于自动选字功能不断搅局,每个字总得试两三次才能打对。

枪口用力顶我的后脑勺。

我本能反应,手一歪便拐进快车道。

“你在干吗,贾森?”

我用一只手将方向盘打直,重新转回慢车道,另一只手则往下伸向手机,准备点击“发送”键。

他冷不防探身越过前方座位,戴着手套的手绕过我的腰,一把抢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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