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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挺挺的枪杆散发出的黯淡光泽,让长峰一阵揪心。他回想起以前那段迷上射击的日子。手指扣下扳机那一瞬间的紧张、射击时的后坐力,以及射中靶心时的快感,都鲜明地烙印在脑海里。
长峰正在看枪支目录上的图片。他以前光顾过的某家店每隔几年就会寄来新的商品目录。图片下方写着:“枪身半抛光处理,附有意大利制枪套。”他瞄一眼价格,叹了口气。九十五万元实在不是随随便便就能丢出手的金额,而且他早已放弃射击了。他罹患了干眼症,无法参加比赛。之所以会得这种病,是因为看电脑屏幕的时间过长——他在半导体公司从事集成电路设计工作已有多年。
他将目录合上,摘下眼镜。干眼症痊愈之后,他又开始老花眼,现在阅读较小的文字都必须戴上老花镜。每次寻找眼镜时,女儿绘摩就嘲笑他是“老头子”。
老花眼还是可以应付射击的,但长峰已不想过度用眼了。一看到枪的图片,他就会技痒,心中那份想念也会随之苏醒,然而过去视若珍宝的枪,这一年来他却连保养都没有做过,现在已变成电视柜上的装饰品了。
墙上的钟显示时间已过了七点。他拿着遥控器,正想打开电视,听见了窗外的喧闹声。
他从沙发上站起身,拉开面向庭院的落地窗帘。树丛外聚着像是一家人的人影。
他立刻明白那是他们的笑声。远处的天空中有烟火,当地正在举行烟火大会。和都市不同,这一带很少有高楼大厦,尽管距离很远,从长峰家中还是看得一清二楚。
他觉得既然在家里就看得到烟火,又何必大老远跑到人群中凑热闹。但他也明白,绘摩那种年纪的女孩子应该无法认同他的想法。她们的目的并不是看烟火,而是和同伴嬉闹,而且必须在热闹的地方。现在绘摩应该正拿着烤玉米或冰激凌,用只有她们才懂的语言,兴高采烈地谈论着只有她们才懂的话题。
绘摩今年已升入高中。在长峰眼里,她和一般的少女没两样,个性开朗活泼。在她十岁的时候,母亲过世,她还因悲伤而高烧不退,但又重新振作起来,这让长峰心中充满了感激。现在她还会开玩笑说:“爸爸,如果你碰到好的对象,可以再婚哦。”当然,这并非真心话。长峰能想到如果他真的提出再婚,绘摩会怎样反对。但不管怎样,绘摩似乎已经从丧母之痛中走出来了。
女儿现在正和同学们一起看烟火。为此,长峰特地为她买了夏季和服。她不会穿,还说要请同学的妈妈帮忙。长峰想看女儿穿夏季和服的模样,嘱咐道:“要拍张照片回来。”但他非常怀疑绘摩是否会记得。她只要一玩疯,就会把其他的事忘得一干二净。她的手机有拍照功能,但长峰可以预料她拍的一定都是朋友的照片。
从女儿上小学开始,长峰就让她带着手机上学,并嘱咐一旦发生什么事就给自己打电话。对于没有母亲的绘摩而言,手机成了唯一的防护,长峰也可以放心地出门工作。
听说烟火大会九点结束。他告诉绘摩一结束就立刻回家,如果稍晚一点回来,也要记得打个电话。从长峰家到最近的车站步行大约需十分钟。附近虽是住宅区,但一到深夜,路上便杳无人迹,路灯也只有几盏。
长峰看了看时钟的指针,露出苦笑。现在绘摩一定又把老爸的话抛诸脑后了。
一辆旧款日产gloria行驶在双向均只有一条车道的狭窄县道上。在路灯很少、视野又不佳的弯道上,凸出的电线杆显得很碍眼。
坐在副驾驶座上的敦也咂了咂舌。“这是什么鬼地方!不要说女人,连个人影都没有。一直在这里打转有什么用?快换个地方!”
“那去哪里?”中井诚单手操控着方向盘,问道。
“哪里都行,只要是有人的地方。在这种鸟不拉屎的乡间小路上干吗啊!”
“话是这么说,可今天晚上有烟火大会,走一般的路会堵死。不然我们干吗来这里!”
“掉头!”坐在后座的快儿踹着驾驶座,“现在烟火大会应该结束了,女孩们也差不多要回家了。”
“所以我才说如果回头,会堵在路上啊。”
“谁要你回去了,笨蛋!刚才不是经过一个车站吗?我们就在离那里稍远的地方埋伏,等待猎物经过。”
“会有人经过吗?”
“那个车站小归小,下车的人还是挺多的。其中应该会有住得比较远、必须一个人走路回家的女生。”
“会吗?”
“少啰唆!快掉头,不然猎物就跑了。”快儿又踹了一脚驾驶座。诚满腹怒火,但还是默默转动方向盘。因为他吵不过快儿,敦也应该也会站在快儿那一边。
他随即意识到,这两个家伙好像是玩真的,他们真的打算袭击女人。
快儿身上带着两种药,一种是氯仿。诚不知他是从哪里弄来的,但他自称曾用这玩意儿强暴过好几个女孩。听说只要让对方昏倒,就可以为所欲为。只不过这样很难插入女孩体内,所以要先准备乳液。他得逞之后,好像直接将受害者弃在现场,自行逃逸。诚觉得快儿的运气真好,至今都没人被他弄死。受害者应该到警察局报案了,但警方至今都没有查到快儿头上,因此他才食髓知味。
快儿手上的另一种药被他称为“魔粉”,像是一种兴奋剂。他说:“只要用了这个,不管什么样的女人都会对你百依百顺,只希望你赶快上她。”听说他是两三天前在涩谷弄到的,好像非常想尝试。
“我们去找小妞吧。”诚接到这通电话,是在今天傍晚。快儿命令他开车去找他们。
“只要将这玩意儿涂到那里,她们就会乖得像奴隶一样,你们不觉得很过瘾吗?”快儿展示着装了药的塑料袋,双眼闪着光。
他们三人是初中同学,从那时起就干了不少坏事。相继从高中休学后,他们之间那种休戚与共的意识就更为强烈了,恐吓、盗窃已成家常便饭,还勒索过中年男子。疑似强暴的案子也作了几件,但只是将对方灌醉后侵犯。那些醉醺醺地跟着陌生男子回家的女孩子也不是完全没有错,所以诚没有强烈的罪恶感。
但是给女孩下药后加以侵犯的做法呢?只因某个女孩刚好这个时候出现,就可以对她做这种事吗?
还是算了吧——诚觉得应该这么对他俩说。但他非常清楚,自己若说出这句话,会被骂得多惨,会受到怎样的攻击。还不只如此,快儿一定会找其他兄弟来凌虐诚。曾经有个少年因顶撞快儿而遭到围殴,结果整张脸都变形了。那个少年在警察局里坚称不知那些施暴者是谁,因为他知道若报出快儿的名字,将遭到更惨的报复。
当时诚也加入了施暴的行列,因为快儿下了命令。
“不要手软,要让他知道下次绝不能再背叛我。如果打得太轻,他还会去报警。”
诚可不想遭到那样的凌虐。虽然觉得即将被侵犯的女孩很可怜,但为自保,他还是决定照快儿说的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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